至少要有书面证明给B了
1、你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接受转移财产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案件之外的第三人无偿接收债务人之财产导致债务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时,除第三人与债务人存在隶属关系时,法院的执行机构可直接裁定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2、你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转移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很简单,转移财产的时候,b只要声称自己不知情就可以了
如果明知是a的违法所得,还要帮助藏匿,那就有麻烦了
这个应有债务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
不可能免费就给2000万。
检察院不傻。
如果确实不知道,当然就没有连带责任。不过像这种情况你说不知道,不符合逻辑。
B确实不知道当然不用负法律责任,问题是怎么来判断B确实不知道,主观上B说自己不知道,但是从客观上讲他应当知道,也可以被认定为知道。
如果b不知道财产不正当或者b不可能知道的话b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