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的案例分析题 在线等

2025-05-16 0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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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但仅从字面上看,至少存在以下问题:一、没有告知该公司听证的权利;二、执法人员王某、张某不应该缴罚款。
理由如下。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