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角度来讲,对于土地(宅基地),你不仅拥有你一人土地证的土地份额,还拥有另一张土地证的四分之上的份额。对于房产,你拥有四分之一的份额。但从亲情角度来讲,这就需要当事人(四人)共同协商,取得一致共识下来分配更好。因为从长远来看,你父母完全有权把他(她)们拥有的份额让度给你弟弟的名下,这是长辈的权益。不要为了财产而伤了亲情,有时亲情比财产更重要。当然在协商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权证的现状及你建房时的贡献因素,要求适当向你倾斜,还是应该的。就看你选择的是以法理为重还是亲情为重来处理这房产的分配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当房子的价值大于你们亲情的价值时,你很惨.所以你只有指望你的房子贬值.否则你可能失去亲情和你想要的相应房权.法制社会是当人们想要时没有保障,而不要时什么事都制止你
那你的母亲还在吗,如果你的母亲在这个房子应该有你母亲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