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下列信息系统工程应当实施监理:(一)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二)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三)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四)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