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未取得预售证卖房是否要求能一倍预付款赔偿及损失?

2025-05-14 15:39: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从维护、稳定交易的角度出发,一般是认定合同有效。
司法解释具体条款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回答(2):

可以的,没有预售许可证而卖房,买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回答(3):

你好,不可以。因为期房允许房产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可以提前收取购房者钱款。

回答(4):

不能,因为现在预售证已经下来了,你可以看看预售证上面的日期,如果日期是你交首付的日期之后,可以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罚款。你在买房时就应该看是否有预信许可证。

回答(5):

房开商在未取得预售证是不能够卖售房子的收购房预付款也是不可以的要求赔偿一倍预付款赔偿及损失需要看预付款合同约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