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还要看事故双方是什么情况,是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还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还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处理都是不一样的。
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为例,责任是各一半,非机动车主受伤,并且需要做伤残鉴定。那么机动车的维修费,伤者要承担一半。伤者的医药费,机动车的交强险先行承担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伤者的伤残鉴定费双方各承担一半,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机动车方的交强险先行承担最高11万的赔偿,超出部分双方一人一半,要是不超过11万,都是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的维修费,机动车交强险先行承担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双方一人一半。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话,在交强险内是不区责任的,由交强险直接赔付。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一般来讲,同等责任费用是各方承担一半。
属于同等责任,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