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导体连接面不符合要求

2025-05-11 1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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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导体连接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时,应对接地装置所采用的材质进行周密考虑。一般情况下,接地装置宜采用钢材,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应采用热镀锌的接地体或适当加大截面。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满足热稳定和力学强度的要求。

(2)为了减少相邻接地体的屏蔽作用,在埋设接地体时,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两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5m。建筑物与接地体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一般有螺钉和焊接连接两种方法。螺钉连接适用于需要移动的设备(如变压器)。若电气设备装在金属结构上,同时又有可靠的金属接触时,接零线或接地线可以直接焊在金属构架上。

电气设备的外壳上一般都有专用接地螺钉。接地线采用螺钉连接时,应将螺钉卸下,将设备与接地线的接触面擦净至发出金属光泽。接地线端部挂上焊锡,涂以中性凡士林油。然后接入螺钉,将螺母拧紧。在有振动的地方,所有接地螺钉都须加垫弹簧圈以防振松。接地线若为扁钢,其孔眼应用钻床钻孔或手电钻,不得用气焊割孔。

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携带型导线的特备线芯接地,不得用零线作接地用,零线与接地线各自与接地网进行连接。要采用铜导线,其截面不能小于1.5mm2

(4)接地线和伸长接地(例如管道)相连接时,应在靠近建筑物的进口处焊接。若接地线与管道之间的连接无法焊接,应用卡箍连接,卡箍的接触面要镀锡,并将管子连接处擦干净。管道上的阀门、水表、法兰等处应用裸线将其跨接。

接地线相互间的连接及接地线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采用搭焊。搭焊的长度为:圆钢不小于其直径的6倍,且要有三边以上的焊接;角钢或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

扁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时,除要在其接触两侧进行焊接外,还应焊上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者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以使连接可靠。钢带距钢管(或角钢)顶部应留有约100mm的距离。

利用建筑物内的钢筋、钢管及吊车轨道等自然导体作为接地导体时,连接处应保证有可靠的接触,全长不可中断。金属结构的连接处应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钢带焊连起来,金属结构物之间的接头及其焊口在焊接结束后应涂樟丹。

采用钢管作接地线时,要有可靠的接头。在中性点接地的电网中的明敷或暗敷情况下,应在钢管管接头的两侧点焊两点。

(5)明敷接地线应按以下规定涂上各种颜色。明敷接地线及固定零件均应涂上黑色。根据房间的装饰形式,亦可将明敷接地线涂其他颜色,但在连接处及分支线处要涂有两条1.5mm宽的黑带,其间距为150mm;1000V以上电气装置的接地相的导线或扁钢,应涂上与相线相同的颜色,并每隔150mm涂一条宽15mm的黑色条纹;中性点的明设接地导线及扁钢应涂紫色漆,并在其上每隔150mm涂宽15mm的黑漆环。上述涂用的色漆均应具有耐腐蚀性,并涂刷均匀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