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

2025-05-16 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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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徽省合肥肥西县农委为参考,其具体职能如下:
(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对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气象局、农业区划办公室、农机管理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协调县供销社、农业银行、粮食局等单位涉及农村经济的业务工作。
(二)、加强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检查党的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
(三)、参与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和开发农业的工作。
(四)、制定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规划。1997年12月,更名为肥西县农村经济委员会。2002年6月在县党政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农村经济委员会、农业局。重新组建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业委员会的副科级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牌子。原财贸办公室的蔬菜产销办公室职能划入农业委员会。更多内容请关注安徽农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