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供买车,如果断供了其债权人有权对其断供行为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罚,如收回机动车,并对机动车进行拍卖来偿还欠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不同贷款机构、不同贷款方式的处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一般都是类似这样的流程:电话催收--拍卖抵押车辆--抵扣贷款。以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为例,通常贷款所购车辆是抵押给汽车金融公司的,当借款人断供且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汽车就归金融公司所有,汽车金融公司会按汽车折旧价格出售车辆,出售所得会先抵扣所欠的贷款以及相关费用,剩余钱款会退还给车主。不过如果全部出售所得也无法抵扣完欠款,借款人仍需偿还剩余欠款。
贷款买车断供的后果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履行了发放借款义务,被告张先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要求被告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诉讼请求符合借款合同中有关担保条款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张先生连本带息支付银行欠款,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