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生,在上海打暑假工,做了20多天,开学了该走了,公司说不到一个月走了工资不保证

2025-05-21 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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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即使你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你有劳动事实,公司应该及时足额支付你应得的劳动报酬。至于高温费,如果公司其他员工同工时享有你可以尽量主张。建议你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如果劳动仲裁委不受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2):

劳动法不保护在校大学生,所以很坑爹,找劳动局的人他们会让你找法院。

回答(3):

这个应该事先协商好啊,你既然只有20天的假,事先就应该要求工资按日算,现在只有去和老板沟通了,老板人好的话会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