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刚作回答。为方便你的查找,再回答一次: 如果你违法生育子女后,已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至于“入户口现在又要罚款”,肯定是你搞错了,户籍登记机关充其量也只是向你要求出示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据。 如果你当初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没有给你缴款收据,你可向收款单位重新去要,也可向当地计生部门要求为你出具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