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的办法很简单,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你们跟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为研发技术部,“现在工厂想裁员,又不想赔钱,就用组织构架变动为由,把研发归类到生产部”,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你们有权拒绝。你们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