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难讲。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其余普遍适用劳动合同法,而机关单位的聘用人员则普遍适用的是你们本市政府所下发的文件,也就是说,你的单位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对你们进行聘用,你们的工资等各项标准实际是由你们本地政府定的。而不论是劳动与社会保障还是法院或者是人事局都是吃政府财政的,你懂我意思。其实很多单位都是这样,就这个标准,你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走人,提要求你就是刺头,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