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转为普通程序。1、简易程序不得适用公告送达。2、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即失去了简易程序案件的简明特点,说明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3、同理,法院受理立案前,发现被告下落不明的,不得适用简易,那适用简易立案后发现被告下落不明的,那说明适用筒易程序违法裁定转普
可继续依照简易程序审理,裁判文书可公告送达。
被告下落不明不得启用简易程序
有分歧,我也想问,一楼是法盲别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