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区医院准备转至区外医院时,应该有本区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或转诊申请表,带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审批完之后,直接到区外医院治疗,这就所谓的正常转诊。
到本区以外医院先行住院治疗,持所住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在住院后3日(地方要求可能不太一样)之内到本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办理转诊证明,这种情况叫非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下调10%。
正常转诊即乡级只能转到县级,县级转到省市级,如果不经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直接到省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这就是非常转诊。我想,审核人员想告诉你的是,在区内有到区外转诊资质的医院办理一个转诊证明,可能报销比例就不下降了,但区内医院因为没有给患者进行过治疗,情况不了解,不愿意给你办罢了,只能是自己找熟人想办法!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