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谁:电话欠费不提示,累积1800元才告诉我去交费

2025-05-13 2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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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公司有责任,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提示义务,应对你的欠费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你自己对这些费用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支付责任。建议你与对方公司协商分担这些费用,不成你就要不断地投诉到公司总部去,导致这么多欠费,公司未及时告知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回答(2):

有些话吧律师是不敢说的,你应该去着记者,这个是第一点,第二我想你肯定是打过客服电话投诉过,你直接找工信部网站投诉,现在就这样,你不找他,你不整出点响动来根本就要不来钱,我家跟你差不多情况最后他们主动找到签了1000多块吧算上滞纳金,我只交了71元,建议你与对方公司协商分担这些费用,不成你就要不断地投诉到公司总部去,这个都白扯协商没有协商的可能性,你不去找政府机关或者媒体无冕之王,根本电信公司不会理你。说几个法律条文谁都会解决不了关键问题,

回答(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信公司负有实时通知的义务,你应当就此事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超过部分话费,协商不成可投诉或直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