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事件”的发生是绝对不可以被预见的,“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有可能被预见的,比如天气预报可以事先报告风浪情况,地震震源和影响地区。2、“不可抗力”是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但是“意外事件”却是有可能被克服或避免的。3、“不可抗力”不可以是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而只能是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等重大社会事实。而“意外事件”应该包括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意外事件,当事人承担过错责任!责任人应当因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失的,免责!不可抗力,当事人得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