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二、你老公同意离婚,有利于你实现离婚的愿望。如此,你们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凭你老公所在部队同意离婚的文件、你们双方的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至于离婚报告,与一般报告的样式相同,网上很容易找到范本。
三、如果你等不及,起诉离婚,很可能欲速则不达。因为你老公可能改变主意,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离婚,你的意愿难以达成。
既然他同意了那就是协议离婚啊,只要向部队打了报告,批准了就可以去民政办离婚手续了嘛。
何必还多此一举呢?!
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打报告你起诉也没用啊。
以上。
如果两个人都同意离婚是不需要起诉的,写好离婚协议,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民政局就可以了。
既然你们双方都同意,写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带上你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你们那民政局就可以了
都已经双方协商好了,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你不必去起诉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