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疑问

2025-05-03 16: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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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只能协议将本由普通程序审的案子转入简易程序审理,并且要经过法院许可。但是本应由简易程序审的案件当事人不可以协议变更为普通程序。
基于你说的情况我认为有以下可能:
海淀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此案后,那么在审理中如果发现案情复杂或是疑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裁定转入普通程序。但是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了前面说的当事人在还没开始审理的时候可以协议变更之外无论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不得转入简易程序。
所以不能说是海淀区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协议,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应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如果发现案情复杂或是疑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从而转入普通程序。

回答(2):

对。
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但不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