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最新信息: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1年3月4日发出联合文件 (人社部发【2011】25号) “关于切实贯彻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
“禁止企业在就业体检中采取任何形式要求求职者接受乙肝项目检测,对企业违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要依法处理。”
现在没有一个企业敢要求求职者接受乙肝项目检测!!!
像我县社险办给居民、农民健康体检中有乙肝三系检查,我们医院接到县卫生局转发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1年3月4日发出联合文件 (人社部发【2011】25号) ““关于切实贯彻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的通知”后就立即停止检查了,除非本人要求,在检查中发现乙肝携带者,将进行保密,他的体检表、化验单,单独用信封封好后再送达本人。
你可以放心,乙肝患者不会再受到歧视,享受正常人的尊严和权利!
现在国家规定所有的体检中心单位体检都不查乙肝方面的项目,
除非单位特殊要求,得到员工每个人的签名同意查才能查乙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