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此规定:受票方是企业的必需要填写税号,受票方不是企业,则可以不填写税号。
对,从2017年9月1日起普通发票也要写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