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60岁,因病怎么提前办理办退休

2025-05-21 01: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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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不定期地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职工所从事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批复件;
  2、职工本人档案;
  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报告;
  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和企业张榜 公布单;
  5、《宁波市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即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
  6、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退职的,提供本人申请和《宁波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7、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应提供本人退休申请、批准文件、企业破产裁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若职工本人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原始相关材料。

回答(2):

去劳动局找劳动能力鉴定的部门,提交办理病退体检的申请,他们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把鉴定结论交给单位,由单位经办去办理退休手续。

回答(3):

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权威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都可以去劳动人事保障局退休审批科,申报因病提前退休。

回答(4):

应该由现在所在单位去劳动局办理,需要本人提供相关资料。

回答(5):

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是国家规定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为了更好而活着,社保就是这样,您活一天就给一天的钱,只要人还在,治一次病医疗就报一次。
  一、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