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婚姻法32条)
结论:可以起诉离婚。
2.电话单是否可以当作证据
法律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32条)
结论:
(一)单凭一个电话单,是不足以证明以上情形的。甚至可以说,电话单什麽都没法证明。
(二)建议收集可证明第一、第二和第五种情形的证据。
3.起诉后,对方不应诉怎麽办
法律依据:法理上来说,离婚诉讼属於身份关系诉讼,必须双方当事人出席才可开庭审判,但是,由於没有明确立法,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法院缺席判决的情况。
结论:法院受理诉讼后,会向对方送达出庭通知,如果找不到当事人,也会向她的家人送达。而且,如果经过多次通知仍不出席,一旦法院采取缺席判决,对你更有利。
4.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46条)
结论:同问题二,如果能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与无过错方,过错方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只是视其过错会少分财产。
5.对女儿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36条)
结论:如果双方都主张抚养权,法院会评估双方的物质、精神条件,奖子女判决给有利於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一方抚养。如果能证明跟母亲生活,会对女儿的身心健康不利,或者你的抚养条件比其母亲优越,法院会判决女儿跟你生活。
给你的建议是,如果感情确实不能挽回了,就要坚定的、迅速的行动,不要顾虑太多,事情拖的越久,伤害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