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第二种是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包括了“同桌酒的人可预见酒驾的严重后果,但不加以制止甚至纵容”的情形,说明一起就餐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在这里主要是纵容酒驾,不是强迫、指使他人酒驾。
共同饮酒者应尽的义务
1、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不要劝酒,更不要强迫别人喝酒,大家随意最好。
2、知对方不能饮酒或身体有疾病时,要劝阻对方不要喝酒或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3、果知道对方酒后需要驾车要及时劝阻制止。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则可以免责。
4、果对方已经醉酒,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应当将醉酒者护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避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