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患重大急病提取公积金属于地方政策,具体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执行标准为依据,各省市政策不一样,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一、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没并有对直系亲属患重大急病允许提取公积金。不过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章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可以,根据昆明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提取条件为:
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之一患有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的。
二、可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患者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交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用结婚证,子女和父母关系用户口册,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
2、所需提取资料中,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额度:自付部分的医药费(以百元为单位)。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每住院一次提取一次。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个人所负担医疗费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自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上下半年各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病情诊断书,提取金额超过3万应同时提供就诊病案;医疗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需要提配偶的,应出示结婚证原件;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亲属关系证明,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