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行政警告处分能纠正吗

2025-05-20 14:23: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可以!《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相关规定:
  1、按规定,已经超出了申诉的时效:
  第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其主管部门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监察部作出的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如果证据确凿(发现新证据的),理由充分,应当纠错!
  第三条: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错不纠的原则。
如果不能提供足以推翻原决定的新证据或新理由的,那就不必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