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罪犯何年生,用双手掐住来婚妻脖子致息而死,2016年9月10曰抓获,法院会判他死刑吗?

2025-05-19 06: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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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意杀人的最高刑是死刑,追诉期是二十年,杀人犯逃跑十九年,还没过追诉期限,还是要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要看是不是自己投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