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可以说,这十几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相当于1.4万亿美元,人均GDP 1090美元,这是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现时期",经济社会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针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六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年来有的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现蔓延之势,特别是2003年发生的SARS事件,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生的水灾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中国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四个尊重"的重要政策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进一步突出了"四个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既要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各方面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发展愿望。社会公正是社会政策的灵魂。当前,一是要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导向。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二是要从制度上保障竞争机会的平等。当前,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机会的平等特别是竞争起点的平等。三是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以改革的办法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建设,重点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往往会出现有些政策前后矛盾、互相打架的情况,导致一部分群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改革发展成果。这种现象必须努力克服。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工人阶级中产业工人阶层、农民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呈现经济社会地位下降的趋势。要继续采取有效扶贫帮困的社会政策,确保作为我们党最广泛执政基础的工人、农民享受到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同时,还要认真解决改善就业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维护中的实际问题。
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当前,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国际经验表明,群众团体、利益集团等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众个人具有更强的政治表达能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21世纪初传统单位制的社会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转变,但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反过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分别明确了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和公民广泛参与的作用。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社会职能的剥离,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特别是"社区人"转变,大量与公民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要由社会各种组织来承担。但由于社会组织的不健全,社会功能的不完善,许多公民的各种公益性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面满足。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各种社会团体14.2万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多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团体的发育还很不健全,法制还不完善,管理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曾经出现过和尚未出现过的各种突发事件。当前,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在做好传统领域工作的同时,对卫生、信息、能源、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对防范恐怖主义威胁、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切实予以加强。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资源动员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设立调查制度,公正甄别突发事件的诱因。把应对突发灾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突发灾难应对基金监管、物资储备、民间援助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制度。中国已经制定了戒严法、国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具体的紧急状态法律。但这些单行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种紧急状态,并且对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规定也不够清晰。因此,应当在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研究制定统一的国家紧急状态法,把各种突发事件的管理纳入到统一的程序和制度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机构和机制,明确公民、志愿者、专业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用法律来调整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关系。
去年以来,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农村征用土地、城镇居民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明显增多,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比较突出。要解决信访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认真解决导致信访产生的各种问题。同时,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保护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上访行为。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当前,应特别注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2006年10月25日,中国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中央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翻了一番还多。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
2012年6月24日穷乡镇和富乡镇财政收入有"天壤之别",负债运营的乡镇财政估计占全国乡镇的2/3。相当多乡镇困难的财政不得不依靠"财政空转"(用贷款上缴县级财政)、"买税"(花钱挖其他地方的税源)和"垫税"(用个人或乡镇名义借款垫税)过日子,即便如此很多乡镇还经常拖欠工资。而中央和省级机关周边宾馆,常常住满"跑钱"、要项目的地方政府派出人员。据农村问题的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超过8000亿。
因此,控制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出、缓解基层财政的紧张局面,是调节基层干群关系的必要措施。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
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
要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甚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级别的工资可根据物价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整。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保证政权正常运转的支出,不允许国家全额财政供给的部门进行所谓的"创收"和进行工资外的收入分配,严格"收支两条线"。国家公务人员要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检查制度。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致富
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2013年3月20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漏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
要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的局面,继续加强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2012年6月24日–逐步改变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差距相差20年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2012年11月1日争取把农村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2013年4月18日–过去30多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加,儿童和老人抚养比维持在较低水平,抓住劳动年龄人口社会抚养系数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劳动年龄人口),两头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人口机遇期"(Demographic Windowof Opportunity),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2013年4月23日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5.把"以人为本、投资于人"作为提高人口素质和建立"人力资源大国"的国家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2006年10月25日把高等学历的人口比例从的约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务医生比例从2006年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6.要逐步扭转中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争取达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长"。
各种新的发展机遇和影响因素表明,中国很有可能打破10%的平均经济增长率难以超过20年的以往规律,进入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周期。在未来的15年,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的稳定与不断完善,不出大的波折,中国就会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新成就,为国际发展经验作出特殊的贡献。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以《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为题分析了2004年的社会发展状况和2005年若干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
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
7.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的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