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喝醉酒打架了,送医院了后我去公安局做调解人,私了 赔钱 没立案调解书我签的字 想问有没有问题?

2025-05-03 1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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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朋友喝醉酒,然后跟别人打架,把别人打伤了送到医院,最后去了公安局。公安局应该要做笔录可供证人证言。这个思想调解呢,赔偿也好,付误工费,医疗费也好,但是这个最好经过公安局出面的调解书。然后双方当事人签字采取法律效应。你只是朋友,并不是直系亲属,他个人还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而且他既有民事附带责任,他是一个正常的行为人,必须自己签字才会有效,如果说对方反悔起诉的话,对他很不利。

回答(2):

应没有什么问题!因民事纠纷打架情节轻微,双方并达成和解的,可不予处罚。和解书一般也不能反悔!

回答(3):

你不是当事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力。如果都签字,你没有问题

回答(4):

基本上没有什么事的,酒醒后就清醒了,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没有必要继续纠结下去了!

回答(5):

只要私了就没什么事情了,以后就没你事了解处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