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处置的问题

2025-05-03 06:06: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

  我来解析你的疑问吧!

  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对本题的理解出现问题的症结在于:你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理解只是在表面了,没有理解其实质,从而导致了你的计算中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运用出现了错误,这个错误可是致命的。所以你的必须搞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提醒:你要注意: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净值这三个即有联系,又不相同的概念!)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的原价(即成本或账面余额)-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同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是这样的原理: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即成本或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所以你的问题一,解析如下: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00000-220000-0=380000元
  所以就有:
  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取得售价-账面价值-相关税费=500000-380000-25000=95000元

  你的第二个问题,无形资产科目与累计摊销科目是两个不同的科目设置,但是二者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两个科目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资产类的,但是累计折旧却是无形资产的备抵性的科目,无形资产的推销不是直接在本科目内进行的,而是通过“累计摊销”科目进行的,是一一对应的。无形资产一经入账,其账户的余额就是不再变动了,所以其余额一直是始初成本的,直到将其处置、报废、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和对外投资等,终止确认为止。这一点上的核算与固定资产是相同的。(只不过固定资产用到的是“累计折旧”),所以对无形资产每期计提的摊销时,都是通过“累计摊销”的贷方进行的,即: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所以就会在“累计摊销”科目中出现货方的余额的,当该项无形资产处置、报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或对外投资等,对该项无形资产终止确认时,就得将其计提的“累计摊销”一并结转,结转则就得通过借方转出的,使其“累计摊销”科目归零。所以就是你所看到的借方计入,就是上述原由!

  你的第三个问题,你能理解的那个分录是错误的,是不存在的。只有一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分录,那就是在对以前的错误会计计量或计录进行差错更正时,可能会出现,其他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是不会出现这样的分录的。
  原因:累计折旧和累计推销的业务实质,就是一项非现金流量的费用,所以其不会涉及到现金及货币性资金的变动的。累计折旧可能会对应的科目有: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这些都是非货币性的科目。

  但愿我的回答,能解你不解之惑。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回答(2):

账面余额=原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成本600000,摊销220000,那么无形资产净值就为600000-220000=380000 。那么,无形资产处置所得就为:500000-380000-25000=95000元,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为95000元
由于无形资产在摊销是分录为:借: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那么在处置无形资产时,累计摊销就应该从借方转出去。最终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余额应为0。
其实,你可以把无形资产当做固定资产来理解。处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你把固定资产换成无形资产, 累计折旧换为累计摊销就很好理解了。

回答(3):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是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是指你处置当天编制分录时候,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而非你所说的“账面价值”。
希望能帮到你,期待采纳,如有疑问欢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