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2025-05-16 04: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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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回答(2):

你理解错了呢!2019年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是扣除工资内的缴税基数,比如扣除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赡养父母的2000元,你的税费缴费基数就减少了3000元!交的税费少了,你的工资就会比以前表多了!

回答(3):

适用于1月1日以后去的的收入,应该是2月开始计算。由于每月发放本月工资,工资由单位代扣上月税费 所以应该是二月发工资的时候扣一月的税,由于1月扣除的是十二月收入的税费,一月不会提现到手的就多了。而且楼主不用担心,现在是预扣税,到了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再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