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佃关系中,地主与佃户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雇佣关系中,地主和雇农的地位不同,雇农在地主的控制下完成工作,地主处于主导地位,双方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东汉时期的豪强地主在农业生产中,形成一种以自给自足为主的综合性生产结构,一般称之为“田庄”。田庄里的劳动者主要是贫苦的宗族,还有宾客(依附民)和奴婢。属于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