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来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商标法》和56号令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驰名商标不是荣誉称号,是对品牌的法律保护手段。在广告中大力宣扬××品牌为驰名商标,实为商家对其概念的误解;中国名牌是荣誉称号,宣传意义大于法律意义。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 没接触过的以为是一个东西,其实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不奇怪。 由于两个部级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才出来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1.“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的称谓; ----由国家商标局认定或法院核定。 2.“中国名牌”则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指定的称谓;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即可。 但国际上只有“驰名商标”这一个通用。
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领域,驰名商标的目的是在于保护你的商标不受侵犯(一旦获得驰名即其他的企业或个人就不能在其他类别注册与使用和你一样或者相近的商标了),而中国名牌是对你产品的肯定,两个都挺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