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正式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2.在青务工一年以上;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4.在青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6.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初中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