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刑满释放后犯盗窃手机价值贰仟元怎么量刑

先刑满释放后犯盗窃手机价值贰仟元怎么量刑
2025-05-18 1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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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满释放后,又犯盗窃手机价值2000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回答(2):

  盗窃价值两千元,要结合当地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构成累犯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最长期限为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