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不可抗力和不利物质条件?

2025-05-18 06:56:3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性质不同

1、不可抗力: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不利物质条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二、包括因素不同

1、不可抗力包括因素: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2、不利物质条件包括因素: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扩展资料:

1、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

(1)货币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解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不利物质条件的规定: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合理措施,适应不利的物质条件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事应当及时发出指令,构成变更,并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监理人未作出指示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因承包人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工程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利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