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该怎么赔偿

2025-05-20 0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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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九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乘住院天数;
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4、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5、护理费:50-100元/天乘住院天数;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乘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7、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乘20年;
8、交通费:500-2000元。
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乘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乘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乘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在司法中,两个相同等级的伤残最多可以提升一个等级进行计算赔偿,那么两个十级最多可以提升为一个九级,两个九级可以提升为一个八级伤残,是没有问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法律另有其他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职工三个部分伤残,分别达到十级的,应当晋为九级,按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不报工伤,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社保则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社保按缴费工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七个月工资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一个月工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3):

  1、在司法中,两个相同等级的伤残最多可以提升一个等级进行计算赔偿,那么两个十级最多可以提升为一个九级,两个九级可以提升为一个八级伤残,是没有问题的。
  2、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2晋级原则”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职工三个部分伤残,分别达到十级的,应当晋为九级,按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