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在法律上被定性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属于投标人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等参加投标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个人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