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或公安机关有权查,也有能力查。法院出具协助调查令,拿着立案通知书,执行裁定,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协助调查令,去当地房管局查询即可,去之前问清楚当地房产登记部门还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
法律分析
去公安局查信息,通常不会受理,因为个人隐私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如果认为合理、合法,可以决定帮助查询,如人口失踪、寻亲、犯罪等,具体要去公安机关咨询。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及将它们公开;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之于众;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法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查封异地财产。这样的查封很多,很正常。因为涉及案件管辖的问题,如果不能异地查封,原告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保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