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矿政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在积累、储备和消耗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它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政策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
所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是指地质矿产行政部门,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采矿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好律师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