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属于正常的买卖合同,原车主是不需要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
即使没有协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想办法证明已经买卖转让,证明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就没有任何问题。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原则上,还是谁开车谁负责,你把车卖了,对方开车出了事故,那么就是他承担事故的责任,和你没关系,但如果他无力赔偿损失,法院就会判决你来赔偿损失,因为你还是车主,你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车辆卖出后,要立即过户,防止发生这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