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很专业的东西,我也不是法医学专业的不是权威专家,不过可以这样理解,内伤应该相应的外伤,如果是认定了踩踏伤那更应该有相应的外伤对应证据,比如皮肤外伤、裤子上的微量血迹、裤子上的相应部位的灰尘脚印,这个可以自己保留下来,做鉴定是可以拿出认定是不是你的脚印,也可以由出现场的专业人士保留,不过这个可能已经没有了。关键要看,初诊病历上的医生描述了,如果是写上了脚印外伤,那可就不好办了,当然在自述里写上是无关紧要的,现在没有其它的办法,就依据初诊病志,那可能看医生手高手低了,不过其实医生对成伤机制也是不专业的,但可能大家把责任都推到医生身上,说他写得不具体不详细。只能解释到这了;
你说的有理,法律事务可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