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没有说多久可以公告,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达。
法律分析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一审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15日后生效。公告送达作为一种送达方式,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经过15天上诉期被送达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后判决书生效。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公民,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其他情况的签收对象选择:(1)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2)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的话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2.留置送达。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3.委托送达。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4.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不拿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视作送达,如果留置送达也不行(就是下落不明)再是公告送达。
民诉法中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没有说多久可以公告,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达。
法院登报公告的案件都是被告注册地超出受理法院所在省市范围注册的,既然超出法院的公示范围,因此,要通过法律系统的专业报纸人民法院报来登报公示.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选人民法院报。 碾压般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