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除非定居,我们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相互投靠是指未成年子女或需要赡养的老人,而不包括成年人,更何况虽然说香港已是中国,但实质上和出国没两样,所以相互投靠的法律支持也只限于在中国大陆国内。介于此,儿子如想因为母亲在香港就可以去工作是不行的,但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