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这样合法吗?懂法律的进,帮帮我!

2025-04-16 23: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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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私自录音获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根据200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审判时主要还是由法官自由裁量,没有确切的标准。但依经验,一般情况下,只要非法取证的行为不涉嫌重大违法,法官不会排除非法证据,除非法官非常较真,或涉及较大数额的经济案件,或受理法院为中院高院。尽管如此,如果该证据不是关键证据,那还是不要用的好。
在你这个案件中,如果能够录下他们承认借钱的事实,那么此证据是本案的关键证据,当然你们凭借此证据起诉他们,法官不一定会采纳,但有总比没有的好,依你所说的情况,这也是无奈中的必然选择,然后请个好律师。或者你们之前咨询一下律师,请他/她协助。
祝你们好运。

回答(2):

你现在想要回那4万元恐怕比较难,因为没有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在手。什么朋友说到钱,很多人就会六亲不认的

回答(3):

是这样···口头赠与 也应该算数 但应该当时在场2名以上外人证明人

所以 你先确认有没有

其次 现在双方都去世了 有种死无对证的感觉

再次 如果你用录音的形式 那可以去录音 这个是证据 但力度可能不太大

最后 只要上法庭 对方承认说过 给过 那就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