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职工工伤九级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5、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住院期间费用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终止劳动合同时领取,单位或者本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险。
1.“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等等,我能拿到么,找谁拿”-----能拿到,找用人单位拿。
2.“现在还在单位上班,没有辞职,那过了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我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只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九级伤残鉴定证明,再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一样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单位报了工伤保险了,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么,能报的话,怎么报的”----报了工伤保险,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劳动部门要原件,保险公司要复印件。
1.医保和公司负责,一般能拿.
3.不可,单位的强制险中报了工伤就不能搞其他了,但如果你私人有买附加性质的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话还是能够获得补偿.
2.对不起,之前没看清楚意思弄错了.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您本人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