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古代文人版权意识极弱,谈不上版权意识,明清尤其不可能。
唐诗宋词元曲明小说,明之后,中国小说的产量激增,但是小说写的再好却并不一定被认可,当然像四大名著要另当别论,大部分小说都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说从写作到刊印销售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是谋生的手段,很多落魄文人写小说赚钱,署名大多都是笔名还有完全就是轶名了之。所谓的版权意识几近于无。
另一点,明尤其是清,皇权统制达到巅峰,在同治之前,中国完全没有个人品牌和版权之说。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一直到同治之后,资本主义萌芽真正开始的时候,我们才见到了现在能够熟知的一些老字号,什么狗不理之类的,之前是统统没有。而且中国文人是很有意思的,他们并不反对自己的著作被抄,甚至认为被抄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像唐诗宋词,有些句子都被抄烂了,也没见哪个人站出来一声断呵:抄狗,你赔我钱。
众所周知,蒲松龄科举考一次砸一次,砸一次考次,于是一边砸一边考一边摆摊听故事,一碗茶换一个故事,回来自己写一写,集编成册,成了《聊斋志异》,这些故事大多都是坊间传闻和地方典故,本来就是没有版权,就像我们写牛郎偷了织女的衣裳然后娶了仙女,这个故事,你写可以,我写也可以,你写让仙女穿裙子,我写仙女穿裤衩,原故事谁写的?不知道?有没有版权?那肯定也没有的,这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不独属于他蒲松龄。
所以这个提问本身也就不成立,但是也并不代表,我国古代文人缺乏版权意识就是Low就是傻,只是态度上的问题,版权意识的模糊也并不全是坏事,岂码催生了更加灿烂和多元化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