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是否享受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确定,工伤职工没有特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具有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它情形,没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份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由于你提出的单位不会给你补偿金
没有因辞职而有经济补偿。但工伤定级后一般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
这个公司应该为工伤作出赔偿,但是没有经济补偿了,因为是自己离职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