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账单分期办理条件: 1、申请人须持有我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用卡记录良好且当前还款无逾期。 2、仅持有商务卡、公务卡、采购卡、ANA卡、校园卡或附属卡的客户暂无法申请账单分期。 3、分期申请是否通过,以系统测评结果为准。
以下交易无法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 1、预借现金、已分期款项、房地产交易、预授权以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交易; 2、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当期账单新增人民币、美元刷卡总消费(排除不能分期的交易)的95%。 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的最低金额:人民币不低于¥300、美元不低于$100。 办理时效内可多次申请,累计分期的总金额不大于最大可分期金额,以系统测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