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有时间限制。不起诉的决定是检委会作出的,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官话。民话就是,公安很霸道,可以超越法律。现在我们国家,公安机关的法律专业学历与法院和检察院相比是非常低的。
在补强证据之后,有新证据时可以重新提请审查起诉。这时比申请上级检察院复核要管用。
如果是检委会集体舞弊,直接上高检网站举报。我常听高检的人讲课,他们都是很有正义感的检察官。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起诉书内容有异议时如何处理。实践中,常存在公诉机关与被害人对案件定性看法不一致的情况。法律只是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委托的代理人的意见,而没有规定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对起诉书有异议时如何处理。虽然公诉人和被害人在追诉犯罪上都行使控诉权,但是由于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公诉人有时并不能完全代表被害人的意见,由此就会出现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对案件的定性看法不一致。
那么本案中该律师如果也是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那么他就有权查阅相关的案件材料,如果不是,那么作为被害人可以委托其为刑事诉讼的代理人来查阅相关的材料。
检察院的做法没错,也不是将错就错,只是在依法行使其职权。
“检察院的态度是,涉及被害人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刑事与其无关,刑事部分的案卷只有侵害人的律师才能查看”,这里就需要核明事实了。如果以有两个授权,那就有权查阅,判决之前,可以到检察部门复议,申诉。
实在不行在审理时要重点指出这一点
不服判决可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啊。但是上诉是不加刑的,你需要考虑上诉对自己是否有利。
没有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起诉书内容有异议时如何处理。实践中,常存在公诉机关与被害人对案件定性看法不一致的情况。法律只是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委托的代理人的意见,而没有规定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对起诉书有异议时如何处理。虽然公诉人和被害人在追诉犯罪上都行使控诉权,但是由于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公诉人有时并不能完全代表被害人的意见,由此就会出现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对案件的定性看法不一致。
一般是十日。